瑞通财税信息网(2018年10月12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加快破解制约居民消费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方案》提出6项重点任务,其中多项与民生相关,例如推动消费税立法;制定出台新个人所得税法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明确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操作办法等。
《方案》提出了2018-2020年实施的六项重点任务。
一是进一步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主要包括出台实施进一步促进乡村旅游提质升级的政策措施,扩大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范围,加快制定赛事审批取消后的服务管理办法,合理放宽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规划预留空间,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开展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等政策措施。
二是完善促进实物消费结构升级的政策体系。主要包括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壮大绿色消费,促进智能汽车创新发展,加快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技术商用等政策措施。
三是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产品和服务标准建设。主要包括将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实施范围逐步由食品农产品领域向消费品等其他领域拓展,加强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制定等政策措施。
四是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主要包括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在部分地区试点建立失信企业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食品药品等重要消费品召回制度等政策措施。
五是优化促进居民消费的配套保障。主要包括制定出台新个人所得税法相关配套制度和措施,积极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加快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政策措施。
六是加强消费宣传推介和信息引导。主要包括加强消费领域统计监测,加强消费领域大数据应用,认真做好消费宣传引导工作等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