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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十条”指明降低融资成本方向低门槛直接融资将惠及小微企业

瑞通财税信息网(2014年8月19日)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融十条”)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一行三会等多部门。
  “融十条”提出,要发挥直接融资对于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作用,要求逐步扩大各类长期资金投资资本市场的范围和规模,按照国家税收法律及有关规定,对各类长期投资资金予以税收优惠。降低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和“三农”金融债的门槛,简化审批流程,扩大发行规模。
  相关专家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融十条”把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问题落实到具体部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办事效率,但是还应有一个系统性、结构性的具有引导作用的长效机制。而在保持目前的货币政策情况下,加强资本市场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的份额,减少对银行信贷的单方面依赖,将成为未来解决企业融资成本高的趋势和方向。
  “在国际金融危机之后,我国通过银行的信贷政策来引导,向小微企业融资倾斜,但是这种方式方法并没有产生很好的效果,而此次‘融十条’则是对这个方式方法的修正。”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董登新表示,在目前我国保持稳健的货币政策的情况下,需要严控银行贷款过快增长,这就为扩大直接融资比重留下空间。未来,小微企业融资的主战场将会是多层次资本市场,这包括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
  董登新还表示,未来在直接融资领域将会出现比较大的变化,比如提高直接融资效率、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等具体政策措施,此外,如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将会降低发行的门槛。这些都将会降低对银行信贷的依赖程度。
  “对于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问题,‘融十条’已经指明了方向,同时包括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在内的多部门都有自己的分工,但是同样需要将分工有机地组合起来。”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赵锡军称,怎样形成一个系统的长效机制很重要,接下来,一方面是要建立成本分担机制。从资金供应者到融资需求者的过程,需要缩短路径、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形成合理的成本分担制度;另一方面是建立风险分担机制。由于中小微企业的经营风险要比大企业略高,要充分考虑风险如何分担这一问题。这两方面工作的推动将促使形成化解融资成本高的问题的长效机制,也会更加好地发挥结构引导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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