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瑞通财税信息网(2013年7月3日)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申请手续费和年检费、船舶证明签证费、船舶申请安全检查复查费、海事调解费、企业年度检验费、绿化费、利用档案收费、水生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等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和免征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瑞通财税信息网(2013年7月3日)
为进一步落实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决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申请手续费和年检费、船舶证明签证费、船舶申请安全检查复查费、海事调解费、企业年度检验费、绿化费、利用档案收费、水生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等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上述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和免征后,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职能简介 | 网员加入 | 站点导航 | 欢迎链接 | 联系我们
天津市通瑞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www.tjrtcs.com 电话:(022)27118217 27118237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362号天津图书大厦1013A
津ICP备20000301号-1津公网安备 12010302001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