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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三行业有望纳入“营改增”范围

瑞通财税信息网(2013年2月20日)

  目前,“营改增”试点行业覆盖范围为“1+6”,即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以及鉴证咨询等6个领域。并且改革仅在部分地区推广,无论从区域还是行业来看都未实现“全覆盖”。
  财税专家表示,2013年继续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改革试点形成“1+9”(1个大行业和9个小行业)模式已指日可待。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认为,交通运输业和建筑业是营业税中体量最大的两个税目,两个行业所缴纳的税额占到营业税总额的一半以上。若能将建筑业纳入试点范围,表明营改增试点的力度确实在进一步加大。
  北京方迪经济发展研究院研究总监陈智国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邮电通信、建筑行业都存在层层转包的问题,越是层层转包的行业越需要尽快推广“营改增”改革,这样才能减轻企业负担,只有将改革范围扩大才能让“营改增”改革真正起到避免重复征税的问题。相比于交通运输业和建筑业的复杂情况,邮电通信业由于涉及的企业数比较少,而且基本上都是央企,营改增试点的阻力会比较小。
  铁路运输方面,财政部此前下发的《关于调整铁路运输企业税收收入划分办法的通知》中将铁路企业的营业税下划地方已经在为铁路运输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做前期准备。业内专家认为,如果仅有陆地交通运输行业试点改革,和铁路系统开展的合作业务则不能进行抵扣,这样可能会增加试点企业的运输负担,因而尽快扩大“营改增”的范围,能够完善抵扣链条,避免上述现象发生。
  业内人士认为,“营改增”并非适合所有行业,少数行业和企业面临税负可能上升的问题。比如,提供服务的最终企业。试点企业税负是否增加,先要解决税负测算难题,而中间又涉及到标准的选择问题,企业要做的就是跟据政策,灵活调整业务模式和价格体系。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表示,目前营改增改革仅在部分行业试点,将来一旦全面铺开,意味着所有的营业税将变成增值税,改革是否会影响地方财政收支平衡?要破解这一问题,需要深化税改,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增强地方自主发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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