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通财税信息网(2012年11月16日)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的要求,自2012年12月1日起,天津市将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请目前尚未到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信息核对手续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在2012年11月20日前与主管国税机关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涉税事宜,以免影响正常经营。尚未办理税务登记信息核对手续的纳税人名单登载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网站(www.tjsat.gov.cn),纳税人可登录网站进行核对,也可致电天津市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有关具体工作要求。
特此公告。
附件:尚未到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信息核对手续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