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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康: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改革方向已锁定

瑞通财税信息网(2012年8月16日)

  针对楼市回暖,近期有业内人士称,如果房价上涨之势依旧延续,不排除管理层会出台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而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则有可能接棒限购政策成为房地产调控政策的着力点。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近日在博鳌房地产论坛上表示,虽然调控是需要的,但调控必须与时俱进。目前扩大房产税试点范围的改革方向已经被锁定。他认为,从中国地方税收体系来看,房产税改革是非常必要的;对应国民经济中房产调控需要标本兼治这个角度来看,从中国收入分配需要有效遏制差异扩大来看,房产税改革也是非常必要的。
  从去年年初开始,管理层在楼市调控期推出房产税试点,上海市和重庆市的试点成效被寄予厚望,尽管在两地的试点进行中,房价未能应声而落,并且房产税征收太少成为市场批评和争议的焦点,但不少专家依旧认为房产税的正面效应能使今后几十年间房价的曲线斜率降低,发展更平稳、泡沫更少。
  据悉,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组织来自全国30多个省市的71名税务系统工作人员学习房产税批量评估技术。业内人士称,此举说明决策层已经在为开征房地产税做技术准备。房产税试点扩大的趋势已日渐清晰,但具体试点城市尚未公布之前,哪些城市会被纳入下一批试点;其税率跟已经试点一年有余的上海、重庆相比,又有何区别;下一批试点名单何时公布等都将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司长陈杰去年12月曾提出,2012年税收政策改革工作重点之一是在湖北、湖南两省开展房产税、城镇土地税合并的改革试点;也有媒体报道称,房产税第二批试点城市包括北京和广州,并称第二批试点城市在征收方案上参考“上海版”的可能性较大。
  数据显示,在我国,目前房产税收入占我国税收的比例在1%左右,占地方财政收入的6%左右。分析人士称,现在的房产税主要征收对象是经营性房产,大量的居民住宅不征税。如果对个人住房普遍征收的话“量是非常大的”,所以,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有助于解决地方政府的财政困难。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难题在于如何保证公平,如何建立良好的利益协调机制。中国住房来源复杂性的特殊国情,特别是许多住房混杂在免征房产税的住房之中,会导致税基确定的困难。只有解决了制度性的问题,才能保证公平地征收房产税。
  中国房地产税改革专家组成员与顾问曲卫东(微博)表示,对存量房征税是增加房屋持有成本,能有效抑制投资、投机行为。但是,如果房地产供应量跟不上,卖方市场仍然占优,房产税则会转化为交易税,不仅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也增加了刚需的负担。他表示,房地产信息只有公开化、透明化,房产税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缓解供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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