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瑞通信息 培训园地 信息咨询 最新消息 会计经理
 网站首页 -> 最新消息


城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继承

瑞通财税信息网(2011年7月29日)

  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司长游钧27日在中国政府网接受访谈时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去世后,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除政府补贴余额外,可依法继承。
  游钧说,城镇居民养老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目前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长期缴费的参保城镇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
  他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游钧说,符合领取条件的老年居民领取养老金待遇,可由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代为提出申请,按规定填写相关表格。经办机构每年对待遇的领取条件和标准进行核定。经过核定后,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代发养老保险金。人保部官员:中国“老有所养”制度明年初步实现。。

  



 

 



 

 网站首页 -> 最新消息


职能简介 | 网员加入 | 站点导航 | 欢迎链接 | 联系我们

天津市通瑞会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www.tjrtcs.com 电话:(022)27118217 27118237
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362号天津图书大厦1013A

津ICP备20000301号-1津公网安备 12010302001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