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通财税信息网(2010年12月17日)
财政部 14 日发布消息,我国将从 2011 年 1 月 1 日 起 调整部分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同时 2011 年进出口税目总数将由 2010 年的 7923 个增至 7977 个。财政部称,相比往年,今年调整力度并不大,但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背景下,调控意图更加凸显。
明年最惠国税率将维持不变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降税承诺已于 2010 年全部履行完毕。财政部表示, 2011 年我国最惠国税率将维持不变。
在此基础上,明年将继续对小麦等 7 种农产品和尿素等 3 种化肥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并对尿素等 3 种化肥实施 1% 的暂定配额税率。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实施滑准税,税率维持不变。继续对冻鸡等 55 种产品实施从量税或复合税,其中,适当调整了少量商品的从量税税额。
凸显节能减排调控意图财政部介绍, 2011 年中国将对 600 多种资源性、基础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产品实施较低的年度进口暂定税率。其中,首次实施年度进口暂定税率的包括丙烷、丁烷等资源性商品,脂肪酸、聚酰亚胺膜、钛带等基础原材料商品,高清摄像头、液晶投影仪用偏光板、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等关键零部件。
根据国内生产能力、技术水平、供需关系的变化情况,中国还将提高或取消碳纤维纱线、离子交换膜、轿车用增压器等商品的年度进口暂定税率。
此外, 2011 年中国将继续以暂定税率的形式对煤炭、原油、化肥、有色金属等 “ 两高一资 ” 产品征收出口关税。为规范稀土出口和缓解化肥价格上涨趋势,中国还提高了个别稀土产品的出口关税,并适当调整了化肥出口季节关税淡旺季税率适用时段和淡季出口关税基准价格,以保障来年春耕国内化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