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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须全面评估

瑞通财税信息网(2010年8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与行为税司司长陈杰日前表示,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必须进行全面评估。分析人士指出,房地产评税技术的完善,可为房产税改革提供技术支持,打击当前二手房交易中普遍存在的用 “ 阴阳合同 ” 。
8 月份,国家税务总局财产与行为税司在辽宁举办全国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评估工作培训班,此次培训班的主要内容是如何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工作、房地产估价方法,以及由部分地区介绍先进经验。
  陈杰在培训班上对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必须对存量房交易价格申报进行全面评估;必须由税务部门确定或确认评估值;必须应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房地产估价技术原则,以批量估价为主生成评估值;必须由税务机关直接征收存量房交易环节税收。
  分析人士指出,从陈杰的表态可以看出,税务部门就如何对房地产进行估价在技术上的准备已经相当充分,各地税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对存量房屋进行批量评估,以评估值检验房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房地产评税技术的完善,一方面可以打击当前二手房交易中普遍存在的用 “ 阴阳合同 ” 逃避交易税费的行为,另一方面可以为正在推进的房产税改革,以及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等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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