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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将分两阶段 明年新旧并行

瑞通财税信息网(2008年9月3日)

  中注协有关人士表示,根据 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注册会计师考试明年拟改为 “ 两个层级的专业考试 ” 。
  专业考试新增 1 科
  据了解,新的考试制度拟改为 2 个层级的考试后,新考试科目设为 “6+1” 模式,其中专业阶段在现行考试 5 科目的基础上,新增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高级阶段的综合测试科目则是对考生综合能力的考查。 2 个层级的总体考试难度与现行考试难度相当。
  专业阶段考试设 6 科,并在有关科目中相应增加企业、政府及非营利组织的组织、筹划、管理及其运营环境的知识,信息技术应用与评价,职业道德等基本知识。与现行 5 科考试相比,专业阶段考试重点测试基础理论和基本应用技能,难度略有降低,内容略有扩充。
  增设的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科目,主要考核《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要求考生具备组织和企业的相关知识。
  高级阶段考试综合测试主要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要求,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 “ 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 ” 等综合能力,包括智力技能、技术和应用技能、个人技能、人际和沟通技能、组织和企业管理技能等。
通过第一层级可考第二层级
  考试分层级进行。考生只有通过第一层级专业阶段的考试科目,才能参加第二层级高级阶段的考试。
  第一层级为专业阶段,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会计专业大学本科毕业所要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是否掌握基本应用技能和基本职业道德要求。第二层级为高级阶段,主要是对考生综合知识的考核和综合能力的测试,包括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在注册会计师职业环境中能够合理、有效地运用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能力,并测试考生 “ 保持职业价值观、道德与态度 ” 等综合能力。
  明年新旧考试并行
  新的考试制度拟从 2009 年起实施,现行考试制度在 2009 年继续执行 1 年。 2009 年,首次报名考生及曾报考但未通过任一考试科目者,需按新制度报考;现行制度下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可以选择按新制度报名参加考试。 2009 年度考试结束后,参加现行考试制度考试的考生,累计通过全部 5 科,准予发放全科合格证书;未能取得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其仍有效的单科合格成绩自动转换为新制度下的合格科目, 2010 年按新考试制度参加考试。 2010 年,全面实施新考试制度,现行考试制度同时废止。
  取得全科合格证的考生,如 5 年内申请成为中注协会员,并满足继续教育要求,全科合格证长期有效。否则 5 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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