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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调高资源性商品出口关税焦炭为40%

瑞通财税信息网(2008年8月18日)

  中国官方今天发布通知,决定于 八月二十日起 ,将焦炭出口暂定税率由目前的百分之二十五提高至百分之四十。
  此间分析人士认为,官方此举意在抑制高污染、高能耗产品出口,缓解国内焦炭供应偏紧的局面,同时降低对国外相关行业的间接补贴。
  由于国际国内市场存在较大价差,中国焦炭出口在今年头几个月增长较快。海关数据显示,上半年中国累计出口焦炭七百四十四万吨,其中五月份出口达一百六十六万吨,刷新了二 00 七年以来单月出口记录。
  为抑制出口,今年年初,官方将焦炭出口暂定税率由百分之十五调高至百分之二十五。商务部上个月公布的今年第二批一般贸易焦炭出口配额仅为二百三十九万吨,而今年首批焦炭出口配额为九百六十二万吨。
  随着政策逐渐显效,七月份,中国焦炭出口同比下降了一成五,为八十三万吨。业内预测,下半年焦炭出口量或略低于上年水平。
  国家关税税则委员会在今天的通知中还对铝合金等商品的关税进行了调整。
  自本月二十日起,官方将对一般贸易项下出口的铝合金征收出口暂定关税,暂定税率为百分之十五;将炼焦煤出口暂定税率由百分之五提高至百分之十;对其他烟煤等征收出口暂定关税,暂定税率为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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