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通财税信息网(2008年3月31日)
如果开征物业税,在理论上说,最直接的结果便是降低开发成本,导致房价下降。
最近关于北京市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物业税 “ 空转实 ” 的报道令物业税再次成为焦点。不过其后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澄清说,北京 6 月份开征物业税 “ 是一件没影儿的事 ” 。记者日前向有关权威人士了解情况,发现所谓 “ 物业税试点 ” 是个美丽的误会,北京、深圳、辽宁、江苏、天津等地进行的只是 “ 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 ” ,物业税在近两年内都不可能开征。
物业税在今年真的要开征了?日前,有关权威人士明确,今年不开征物业税,而且 “ 近两年内都不可能开征 ” 。
该人士还表示,物业税涉及的方面太多, “ 现在房地产部门、金融部门和税务部门都没有完全联网,根本无法进行信息共享,开征物业税从何谈起? ”
从 2003 年开始,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安徽、河南、福建、天津等 10 个省市分两批成为 “ 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 ” 。目前都属于 “ 空转 ” 期,即没有实际收税,但一切工作步骤都和真正收税一样。试点里运作的是不是就是 “ 物业税 ” ?有关权威人士表示,目前 “ 名称还没确定 ” 。
“ 房地产税改革一方面是统一税制、整合税种,将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我想这应该是人们现在所说的物业税。另一方面是以房地产评估价值作为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客观反映房地产价值和纳税人的承受能力,解决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存在的计税依据不合理的问题。 ” 该权威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