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通财税信息网(2008年3月4日)
天津市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网上答题合格人员(成绩合格标准为 60 分),凡尚未抵免继续教育学时者,请于 2008 年 2 月 25 日 ~ 4 月 30 日 (周六、周日公休)持身份证、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到以下地点办理(一般应由工作单位集中办理确认手续并可提前预约):
1 .按属地管理原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隶属于市内六区管理的会计人员,到天津市会计服务中心(河西区广东路 67 号会计之家大楼 4 楼)办理;
2 .按属地管理原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隶属于市内六区以外的会计人员,到所属区、县财政局会计科办理。
已办理抵免 2007 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者,不再抵免 2008 年学时。